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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go的表现规律
来源: | 作者:jr20170321 | 发布时间: 2019-01-11 | 160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       标志的主要特征是具有高度的象征性和可识别性。象征性指图形本身所承载的语义信息,而识别性则意味着其造型简洁明快,且富有个性特征。视觉要素在平面空间中铺排、构造及其表现,这是形状与结构的形式关系问题。本文从标志形式表现规律与表现手法方面展开探讨。

标志形式表现规律

        标志的图形分有具象、抽象、字体、音形、符号等类别,分别通过点、线、面、体在空间铺排中的各种组合方式,形成不同的形态造型,并通过形态的各种不同结构造型及形式关系象征性地呈现、指示或传达各种意义和内涵。就其形式表现而言,还是存在着一般性的规律。


对比

①形状求对比。不同性质的形状并列能够获得对比关系,其结果是各自的感觉大大加强,形状感更加明确。如几何形与随意性,直线形与曲线形,简单形与复杂形,人为形与自然形相互并列等等。

 
②明暗对比。明暗对比是光和物象反射率相互作用的结果,其直接的表现就是明度差异。由于标志形象要求简洁,故明暗对比实质上是黑白两种极色的对比,它们互信补充,不可分离。

 

③方向对比。方向对比的元素有:左右、上下、前后。它能表现进出、正方、上下、高低、交流、交换、集中、分散等关系。有时还可以表现速度感。

 

④面积对比:面积对比的元素主要是大与小。大的形象有一种力度感,小的形象有一种吸引人的向心力;大的形象能控制小的形象,小的形象则能给大的形象已神采并使之成为设计焦点。

 

⑤突变对比:突变是图形在某一位置上突破了整体的构图规律,从而成为令人瞩目的特殊形象,成为这个图形的兴趣中。突变的手法有:位置突变、形状突变、面积突变、动静突变、明暗突变、肌理突变、色彩突变等。

 

⑥其他对比。如:粗与细、简与繁、多与少、疏与密、刚与柔、动与静、轻与重、强与弱、显与隐、冷与暖、巧与拙、平面与立体、有色与无色等在标志设计中均可以作为对比的形式关系加以利用。

 

调和

①重复调和。重复是一个基本形的反复出现,形成强烈的规律性和统一感,从面达到调和的目的。以重复求调和要注意三点:基本形组合的可能性;基本型组合的美感;基本形组合的整体感。

 

②适合调和。适合是依靠形与形之间的互相适应的特点来获得调和的效果。适合的手法有形状的适合、色彩的适合、质感的适合、比例的适合等。其中尤以形状、比例为要。形状适合是同形适合,圆与圆、方对方、角合角等;比例适合是异形适合,两种不同性质的形象放在一起就要特别注意对比关系,否则就会产生不良效果。若把调和变成了对比,就会失去适合调和的美感。

 

③对称调和。人具有一种天生的对称观念,对称的形象会使人感到稳定和舒服。其原因是自然界中会动的形象往往是对称的。在标志设计中,对称是一种常见的表现手法,用它来获得调和的效果简洁而稳妥。但对称有时也会显得呆板,这里可考虑用倾斜对称、旋转对称、错位对称进行变化,从而破除呆板的感觉。

 

节奏

①渐变节奏。渐变可产生节奏感,因为其具有明显的规律性。渐变的方法有:方向渐变、位置渐变、大小渐变、色彩渐变、明暗渐变、肌理渐变等。

 

②发射节奏。通过多组线条作向心或离心组合而获得明显的间隔和交替的效果,从而产生节奏感。

 

③排列节奏。节奏本是通过排列的规律性而产生的,因此,有规律的排列就能产生节奏感。排列的基本方法有:重复排列、问隔排列、交替排列。各种排列又分别以大小、位置、疏密、数量、方向等为变化元素。以排列求节奏,要求被排列的形象具有一定的数量,若没有一定的数量的保证,就很难出现强烈的节奏感。

 

④动感节奏。动感是由动势产生的,而具有动势的形象往往有明显的韵味和连续性,它们在视觉上均有节奏感。标志是静止的平面艺术,产生动势一靠连续卷曲的线的穿插;二靠线的重叠、交替、局部虚化来刺激视觉,以产生动的幻象;三靠线的起伏产生动势。

 

平衡

①对称平衡。对称是获得平衡的最稳妥的办法。对称须有严格的中轴线。中轴线本身有垂直、水平、倾斜、错位、旋转等变化。垂直的左右对称是常用的对称手法,其次是水平的上下对称,比较生动的则是旋转、倾斜、错位的对称。

 

②均衡平衡。以均衡求平衡能使画面获得灵巧、活泼的效果。它在设计上是运用重力杠杆原理。不同位置上的形象重力不同,不同色彩的形象重力不同,不同肌理的形象重力也不同。以均衡求平衡就是要通过一条看不见的重力杠杆来判定左右、上下分量的均衡。